关于对山东正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通告
山东正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我局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以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的方式,在莱芜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快速全面准确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涉及上述公司的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集资有关的合同、收据、银行交易明细、微信交易明细、支付宝交易明细和转账支付使用的银行卡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梁坡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对于对抗调查、拒不退款、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31-75668434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来源:平安莱芜 |